据德国《明镜》周刊18日报道,近日,一对非法入境并在德国长期居留的未婚中国夫妇,以中国“严格的家庭政策和害怕歧视”为由,请求德国法院给予他们超生子女难民身份。周四,德国巴登-符腾堡行政法院裁定,他们的第四个孩子有权在德国获得难民身份。德国媒体指出,这是首次以中国人口政策为由成功申请难民身份,这意味着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中国父母可以在德国申请难民庇护。

[游讯]孩子成居留工具?中国超生夫妇在德获难民身份

德国之声称,父母的四个孩子出生在德国。母亲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父亲在德国生活了12年左右,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两人都是通过组织非法移民人口贩卖集团进入德国的。据说父母和他们的第一、第二个孩子处于“容忍居住”状态,而第三、第四个孩子则由德国司法机关给予“辅助保护”。然而,这两者都不能与难民身份相提并论,后者有工作许可证,可以获得难民补贴。因此,父母将德国联邦移民和难民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给予第三和第四个孩子难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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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负责代理此案的德国律师称,父母担心他们的第三个和第四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中国的“二等公民”,因为中国长期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最近才允许第二个孩子广泛开放。《明镜》周刊称,父母告诉德国法官,他们的孩子不能在中国获得户口或上学,不能享受正常公民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社会福利。此外,他们担心被遣返中国并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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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难民的庇护申请都是个案."德国联邦移民和难民管理局的一名发言人告诉政治部,原则上,如果一个孩子的难民身份得到确定,他的父母也有权获得家庭难民保护。但前提是父母已经在老家成家立业。目前这个中国合伙人的情况不符合这个要求。行政法院发言人指出,这一判决可能成为德国的一个范例。虽然这个案件的判决最初只在巴登-符腾堡州有效,但德国其他联邦州在面对类似案件时,习惯上都会参考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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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国联邦移民和难民管理局的数据,仅今年前7个月,就有382名中国人提交了难民庇护申请。2003年,共有553名中国人提交了难民申请。

此案也在德华社区引起了很大反响。18日,“德国热线”中文论坛关于此事的讨论达到7页。有中国人指出,这个孩子只是他父母获得德国居留权的工具。还有人认为,夫妻俩的做法首先影响孩子的未来,其次才是国家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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