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世界日报》汇编的一份报告显示,泰国前旅游与体育部部长Uilasa于5月23日表示,经过翻新的国家旅游法规将于5月20日生效,法规的重要内容是将部长级法规改为部长级公告,以便在不同地区发展旅游业,或者更容易规划旅游产业集群,因为不需要报内阁批准。

Uirasa表示,翻新后的国家旅游法规还规定,政府可以强制外国游客缴纳个人保险,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这一收入更好地管理每一位游客,而不用动用民众缴纳的税款。Uirasa说,政府每年需要支付救护车、医疗和处理遇难外国游客遗体的费用,总计3亿泰铢。

如果旅游产业集群更容易规划,泰国可以宣布发展旅游官办集群。例如,根据国家改革计划,将宣布和规划18个政府经营的旅游集群。预算办公室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都有相关法律支持政府办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使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更加完善和易于实施。

标题:[旅游资讯]泰国新观光条例生效:外籍游客自付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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